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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正預校林姓人事行政管理兵因缺錢花用,竟利用職務之便,誘使同袍花1500元買8小時榮譽假或撤銷罰勤留讀紀錄,有學生甚至砸2900元一口氣抵銷罰勤16小時。高雄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林男。
檢方調查,林男在中正預校學生第一大隊擔任人事行政管理兵,2019年4月找16歲陳姓同學代他向其他學生推銷,可付1500元買榮譽假或抵消罰勤、留讀1支(8小時為1單位)。
其中康姓學生花900元抵銷懲罰假1支、王姓學生拿900元購買榮譽假1支、詹姓學生用1500元欲抵銷懲勤8小時、劉姓學生以1500元購買榮譽假8小時、另劉姓學生甚至砸2900元抵銷罰勤16小時。
林男收錢後,在每周獎懲紀錄上登載不實紀錄上呈,有同學看不下去,向該大隊輔導長檢舉。林男到案後坦承收錢辦事,涉案同學也坦承花錢買假或抵消罰勤及留讀紀錄。
檢方原本以林男沒有前科、犯後態度良好,不實獎懲紀錄還沒有實施,就被查獲送辦,處分緩起訴,命他支付公庫5萬元,但全案經高雄高分檢再議審查後發回雄檢續查。
雄檢二度偵查時,該大隊李姓隊長證稱,林男會根據「建議處分單」確認老師懲罰的輕重是否符合「學生學則獎懲實施規定」,僅負責彙整與登載,沒有裁量權,有問題才會向他報備,認為林負責的業務屬人事勤務工作,向上需對區隊長、隊長回報,最後決定權在隊長。
檢方認定,林男負責業務並無「法定職務權限」,並不構成貪汙罪,而依偽造文書罪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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